琅琊中通快遞網訊 (臨報融媒記者 吳慧) 臨沂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組織召開2021年第一季度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動員會議,解讀《臨沂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第一季度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實施方案》,並安排部署為期10天的集中執法行動。
執法行動自2021年3月12日至3月21日,共10天,實施範圍為全市所轄縣區。主要內容包括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執行情況中的兩種問題類型,分別為2018年發證至今未提交執行報告企業和整改企業庫整改到期企業以及環境信用評價平台紅、黃標企業現場核查。
此次綜合執法行動在方案制定過程中,將落實“清單化執法”和“差異化執法”理念,明確執法任務清單,不在清單內的企業,不得隨意開展執法。要靈活運用多種執法方式,積極探索以在線監測、用電量監控、無人機航拍等主要手段的非現場執法方式,解脱人力,提升效能。
來源:琅琊中通快遞網 原創 編輯:劉玉剛